• 单纯 - [兔子日记]

    2009-08-06

    单纯是什么颜色的? 白色么?

    今天偶像打了个电话给我,我一看就知道是美国的号码,可是他还是装腔作势地跟我开一个玩笑。跟他聊起他初到德州时候的感觉,觉得他甚是幸福,并对一切充满了好奇。

    突然觉得单纯的人总是快乐的。

     

    我挺想念成都。

     

  • - [兔子日记]

    2009-08-05

    任何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不值得一提

    不过练就这个绝对的实力 尚需时日

  • 怨妇多作怪 - [兔子日记]

    2009-08-02

    这几天吧,也没什么大事,于是就很无聊地看了看快女,回顾一下当年也因此而觉得有点好玩的节目。海选的时候我记得自己通常都是当喜剧看的,决赛的每个轮回也都是当作赌局来玩。

    这次我仿佛是稍微有了那么一点动了认真,觉得有个叫做曾轶可的小姑娘还不错。于是也在同事、同学中和朋友中大略表达了一下。

     

    我还真没想到这一表达,还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有的人怀疑我的审美和判断,有的人冷嘲热讽,有的人甚至扯到了做事情有没有良心的问题。真是把我吓到了,不是怕,是突然觉得,这世界真是一个处处见微知著的地方啊。。。

     

    略微想起八年前,我因为拿着周杰伦的专辑而遭到的鄙视,我记得当时被鄙视好像不是因为有些人说的周杰伦吐字不清,虽然这似乎是微弱的理由之一,最多的还是——这是歌么?不是说话么,还说不清。另外就是,你怎么能喜欢这么丑的人?

    这话放到今天,会不会引发群体性愤怒我就不知道了。这也体现了人类这个生物总是在不断了解中进步的。所以有时候没必要纠结于一时。

     

    不过我不得不惊讶一下,我这么一个小圈子里面活动的人都要承担这么大的质疑压力,真是觉得曾轶可更加不容易了。我18岁的时候被质疑连一本线都考不到或者跟谁谁注定不可以一起的时候,我亦有所慌乱。难道真的是摩羯座的周杰伦和曾轶可承压能力那么牛么?

    不过我想懂点事的人都知道,打消质疑的除了时间和适当的解释,最重要的多半是做给怀疑你的人看了。

     

    原谅我在这里作出争辩,显得自己很俗很苍白。虽然我真的承认她被淘汰我可以理解并且从理智上还是支持的,我也承认她的声音确实还有很多需要雕琢的地方,但是我真的,喜欢她的歌词和真实。

     

    你们都是过来人,咱回想一下,小时候,是不是曾经在课桌上偷偷伏案写情诗呢?

    反正我干过。我在上课的时候偷偷给自己暗恋的男生或者小男朋友写过歌,写过诗,写过信;甚至有时候还会一遍遍润色。我没有才华,只能把这些东西放进业已成型的歌里面去配词,尚不足以拿把吉他自弹自唱,也许那些不屑于这些的人里面有很多非常有才情的人,我当然打心底佩服。

     

    我记得那些所有目光只为一个人闪烁的青葱岁月。那时,唯一的想法是用自己的笔,写下愿陪他携手天涯的心情。

    听曾轶可的歌,我觉得回到了过去。

     

    只可惜不同之处在于,当年的我们,网络、通信都不发达,商业模式也没有那么蔓延,所以我们有更多的人会有心去做这些事情,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做不到。

     

    谁也不能怨吧。

     

    其实我一开始并不喜欢她,但是有时候,一开始并不喜欢的,慢慢也会喜欢。就像一开始喜欢的,现在也许会随着了解慢慢厌恶。

    不过有句话是对的,你喜欢的,怎么样你都乐于接受;不喜欢的,再好的你也未必感冒。

    我最欣慰的是,我在乎并喜欢的人跟我一样喜欢她。

     

    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不想说了,说也没用。最后我要说两句跟我自己有关的。

    说起来,这个星期很多人都说我有变化。这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来上上周末到上周末,的确发生了一些促使我改变的事情或谈话。二来,人总要自己长大的,量变总会发生质变的。

    对我来说这是一件好事,所以我不会在乎所谓的“狠心”、“冷漠”之类的评语的。麻烦你在评价之前想想自己都做了些什么。

  • 昨天我突然就温柔了起来,仿佛一夜之间看穿了人世间所有的爱恨情仇。

    其实这个周末的北京除了一场洗刷干净所有尘埃的暴雨之外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大雨踹飞了我看电影的最后一丝可能,却让我第一次在北京的暴雨中出了厅堂

    当我挽起裤管溜到门外的瞬间,还被一个硕大的闪电给震到半天不挪脚。但是当我鼓起勇气踏入雨中的时候,发现其实大雨没那么可怕,反而清新愉悦,那不是晴天能够给予的。

    亦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了,我还乐颠颠地下了厨房。事实证明,我绝对在厨房具有无穷的想象力和操作力。这方面的能力与我现在在餐桌上的战斗力完全成反比趋势发展。

    不过这周末荧幕上有个可圈可点的芒果台,播了一场收视率极高的选秀。也带来了第二天各家门户的娱乐头条——曾轶可出局。

    很难说我是不是因为《狮子座》喜欢上曾轶可的,我也愿意为我的狮子座朋友写一首歌。而《最天使》的意境,让我在这个雨天的北京想起了很多,接纳了很多。

     

     

    我最熟悉的字是你的名字
    我最爱画的就是你的样子
    ……
    爱到整个世界 灯全熄灭 最后还要给你体贴
    恨到快把自己 全部忘记 最后还要刺青铭记
    ……
    最恨你那么久都不来见我一次 最爱你当远处传来你的相思
    最容易想起 最难忘记 最想要得到 最害怕失去
    ……
    最后 我说了我恨你
    可是我恨你 就是我爱你

  • 过眼云烟 - [兔子日记]

    2009-07-31

    去开北京银行的会。

    你知道在漫长的会议中碰见一位乐观开朗的前辈是一件愉悦的事情,尤其是一位曾经在很多采访中教我很多,曾经载着我从苹果社区赶往东方广场,曾经跟我在重要数据发布之前争论该不该写这样的文章的前辈。我甚至幻想是否还可以继续搭她的车去一下王府井,于是问她要不要去听听渣打银行的报告。

    回答是让我震惊的。她说,我辞职了。

    算起来,这已经是我这两个星期以来听到的第三个辞职的消息了。问前辈去哪里,她说了个金融机构,说自己要做一点潜心的研究。我惊讶极了,无论从职位上还是收入上我认为这都是不合适的,但是她显得很坦然。

     

    我听到的第一个辞职消息来自一个外资银行的朋友,她辞职回了自己的国家,跳至另一家外资银行,虽然规模类似,业务相近,但是她的身份换回了从前——marketing。

    她说,我想家了。我知道她是开玩笑,而那句“终于发现公关是不适合我的,太累,而且成就感不强。”才是真理。

    我跟她的缘分也就半年,但是我记得我们曾经一起去采摘草莓,一起逛街,一起排队等待麻辣香锅,我们周末去书店看书,去使馆区喝酒,去美嘉看电影,在她将要离开北京的时候,我们坐在哈根达斯里看外面下雨。有时候心情不好了,我们甚至也会互通电话。我相信如果不是工作关系我们不会走到一起,但是更多的时候,我只是当她朋友。情趣相投的朋友。

     

    还有一个朋友,是因为单位的原因自动离职。知道消息的时候,她已经走了一个星期左右了。她没有解释过多,拿了一个书包去西城的一个地方就要上课。她说,“这个工作其实并不是很适合我,我可能快结婚了,也想读读书。所以去学学英语,调理调理自己。别担心!”

    我相信她。因为她对自己,比我对自己更好。

     

    既然有离职的,当然也有新找到工作的。

    我的一个姐么儿,在游历了N个国家之后,终于公开宣布申到了自己一直想去的DFS HK职位的消息。小妞现在在铜锣湾混得自在,不过作为知情人士,我还是冒着找打的危险公开一下,小妞自打大四就开始觊觎该免税集团,为了它拒绝了多家公司的示好,其中包括大家熟知的毕马威和贝塔斯曼or某股份制商业银行。

    在经历第一年的失败之后,此妞不改当年,硬是通过软磨硬泡以及实力打造,终得圆满。而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此妞在路边练过摊,筹到饭钱;在印度给某教会志愿者,解决食宿问题;后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钞票,支撑其在吴哥和柬埔寨等一些别具风情的国家漫游。幸好这厮的日本之行泡汤了,不然我会嫉妒死她的丰富经历的。

    现在她终于在其梦想的公司做上了事情,以我对她的了解,当她熟练之后肯定会有新的想法。不过当下,她开心就好。

     

    不同的姑娘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不同的选择都基于相同的考虑——要对自己好一点,要尊重自己的意志。

    是不是我也应该尊重一下自己的意志呢?还是我现在已经在尊重自己的意志了呢?我也不得而知。只是,刚刚看到一篇图文,题为《你欠我的,我不需要你还了》。以前这样的图文我是不屑于一看的,不过这次我不但仔细看完全文,还想了想。

    “你欠我的,我不需要你还了”。这个决定不止是对“你”的爱,更体现了对“我”的爱。不是么?有时候,揪着欠下的那些言语、承诺或者金钱不放,对自己,何尝不是一种损失。我们的时间那么短,为何不多用一点给自己呢?

     

    你看,记得一月之前我还在高呼“七月又至”的兴奋中,转眼,七月已逝。

  • 下班走到楼下的时候碰见已经离职的前辈,早一步晚一步可能都会擦肩而过。于是为了巧遇,决定去我家边的米萝咖啡小憩。

    近来越发常去米萝咖啡,有时候晚一点,便能听到美好的钢琴声。弹钢琴的姑娘只出现一小会儿,那架大厅里的钢琴显得有些空落。就像我今天的心情。

    面对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勉强而为之,也不全是无奈。总是经历了成长,能体会到别人的诉求和需要,懂得了尊重别人、隐藏自己并保持沉默的意义。不过这并不是委屈自己,这只是换一种方式来接纳别人。尽管这不是我喜欢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是解决问题不错的方式。只是以后同样的事情,我不希望发生第二次。

    阿哲说有的事只有我自己在乎,没有别人在乎。道理当如是,然而自己在乎已经很重要了,不是么?只有愉悦了自己,我才有能力去愉悦别人,先愉悦我爱的人,再考虑愉悦我不喜欢的人。

    想到这里,我已经喝了好几杯玫瑰绿茶。那种味道是我最喜欢的,清香中有一些甜蜜。不涩不腻,恰到好处。就像前辈悠悠然跟我提及的那些生活中的道理。简单、明确却并不刺耳或空洞。

    我曾经一直不喜欢付出全部的努力,因为从小学起,我花一星期看书和花一学期看书的结果不会有任何差异,答卷都是不折不扣的满分。后来的学业中,我亦是一样,花少于别人数倍的精力,取得差不多的成绩。我想那时候我应该就学会了“性价比”这个词。除非第二天要大考,我会稍加认真的复习。但由于本来自己的努力不见得比别人多,因此对于成绩的诉求上,我也是淡淡然,释释然。悖论的是,良好甚至有些莫不在乎的心态总是助力我获得很好的发挥。越大考,越明显。我似乎开始觉得是运气始终在垂青我了。

    可我忽略了一点。楼盖得越高,根基越要扎实。用很简单的例子来说的话,每个记者都会犯错,但是不是每个记者都会犯我那样低级的错误。一看,就是根基不扎实的缘故。

    所以前辈说,即便是你不喜欢,你也要努力做好,尤其是细节。不为别的,就为了不要浪费你的时间。玩,以后有很多机会。

    好像心情一下子好起来,就完全忽略了直到深夜也未曾等来的一个电话。

  • 小说1.

    2009-07-22

    娶她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他三十五岁,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婚期。他兄弟多,人又长得不好看,攒钱帮兄弟们娶了媳妇,自己就老了。   

    她是外省的媳妇,漂亮俊俏,媒人花了三千块说给他。他像得了宝一样,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那时,他并不知道她是来骗亲的,她因为貌美,骗了好多男人,骗了就跑,跑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可这次,她露馅了,跑到半路,被他的家人追了回来。然后有人要打她,骂她是骗子。是他拦住人们,一夜夫妻百日恩,何况,他是真的喜欢她,喜欢她那个俏样子。   

    他给了她路费,送她到车站,站在一起,她比他还高半个头。她长发飘飘,他秃了头;她双腿修长,他有点罗圈腿。他站在那里说:“跟着我,不会委屈你,可怕你嫌我难看,所以,放你走吧。”   

    临上车,他给了她二百块钱和一袋子东西,有吃的有喝的,还有他买给她的化妆品,廉价的口红与香水,却是他的一片心。   

    坐了一站,她下了车,她想,这一辈子,不会再有第二个男人对她这样好。   

    她回到他身边,说:“我们结婚吧。”   

    结婚后,她仍旧是一派懒散作风,打牌抽烟,时时闹点小脾气。他回到家,总是冷锅冷灶,几年来一直如此。倒是他,从没有抱怨过,只说她一个外乡人,这样不容易,她本来,可以嫁得更好。   

    知道他喜欢她,她就没完没了地耍性子,嫌他做的饭凉了热了咸了淡了,嫌他洗的衣服不干净,抱怨孩子的奶瓶有味了,那时他们有了孩子。他怕她半夜起来冷,所以总是自己起来,披衣服给孩子热奶、换尿布。他就一直这样卑微,甚至没有了自己。别人笑他,说他是一副上辈子没娶过媳妇的样儿。他嘿嘿地笑,也不解释。   

    结婚十几年,她依然容貌姣好,他却更老了,连背都驼了。孩子渐渐长大,责怪他的母亲不会疼父亲,可他总是向着她。她有时和小孩子一样,也和自己的儿子吵架,可最后胜利的总是她,因为,他站在她那一边,无论孩子对与错,用他的话说:“你妈永远是对的。”   

    他的爱情原则就是,她永远是对的。   

    有一次,他们吵了架,他还了几句嘴,她当时就气昏了过去。等她缓醒过来后,他说:“我错了,我错了,后悔死了。”   

    她说,别人谁都可以欺负她,唯独他不行。她撒娇使性,认定他是好欺负的人,认定他离不开她,她如何闹如何折腾,她仍是他手中唯一的永远的玫瑰。   

    五十岁时,他的下肢突然瘫痪了,再也不能出门挣钱了,可她依然年轻,于是,他选择了一条让她没有想到的路,他上吊了。幸亏孩子看到,她哭了,问他为什么,他傻傻地说:“我不能给你挣钱了,还有何用?”   

    刹那间,她扑入他怀中,哭得泣不成声。这个男人,一心全是为了她,即使到死,想的也是她,怕给她留下拖累,怕不能给她挣钱。整整十五年,他娇宠着她,现在他不行了。她说:“从今天开始,看我的吧。”   

    十五年来,她手指、如葱白一样,细嫩光滑,不曾洗过碗,不曾摘过菜。如今这一切,她可会做?   

    她煮的饭是夹生的,洗的衣服染了色,可他说:“好,好,只要你做的,一切全是好的。”   

    洗尽了铅华,不见了胭脂色,只见一个粗糙妇人的劳作,别人叫她打牌,她尖声嚷着:“不去了,我家老公离不开我。”   

    她日日守在他身边,开了小卖店,她风里来雨里去地进货,他在家中等着。   

    有一天,看到她浑身是泥,他问:“怎么了?”   

    她说:“遇到劫匪了,想劫我这进货的三百块钱,我跟他玩了命,结果怎么样?看,三百块还在!”说完,她居然得意地一笑,有小姑娘一样灿烂的笑容,他的老泪哗啦啦地掉了下来。所有的爱情必有回报,所有的卑微必有让你骄傲的那一天!   

    一个洗尽铅华的女人,一个收敛了双翅,心甘情愿栖息在红尘中的女人,就这样,为爱情而卑微,重新学习洗衣做饭,把家里打理得像模像样,和劫匪去玩命抢那三百块钱,这段情只与他有关,她的红颜,从此只为他展开。

    是他让她明白,爱到深处的人,一定有颗卑微的心。从此,不计较苦与乐,只因为那深深的日子中,有爱随行。

  • 如何才能在精神上“掠夺”另一个人?

    先给他他所没有的东西,等他养成了习惯之后,再夺走这些他在以前从来没拥有的东西。虽然从总量上来说不亏不赚,但是对方一定会产生极大的不适应感。

    我要记住的是,总量上不亏不赚!

    就是那个,本来也就未曾拥有,那又何必在乎失去。

    不过照此说来,我看我还是吃斋念佛去比较好。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一切随缘,阿弥陀佛~

  • 三种情感 - [匆匆]

    2009-07-14

    我很苦闷,在这个苦热的夏天。因为久长以来bus都不能发表评论。我要被憋死了。

    突然就喜欢上了懂得克制并且温和儒雅的人。我想,可能因为自己永远不会到那一步,所以觉得难能可贵。

    昨天做了个梦,梦中我对自己唱,给了他的心,你是否能够要得回?唱完我就醒了。

     

    如果你聪明,有修养,不要因此而得意忘形,一件琐事就足以扰乱和毁掉你所引以为豪的所谓聪明伶俐。一件意想不到的事,灵魂深处一阵突然而又强烈的感情冲动就会把一个最理智,最聪明的人变成一个可怕的白痴。

  • 怀疑 - [自我]

    2009-07-13

    我今天做了件傻事。就因为怀疑。

    希望以后不要这么傻下去。

    对人 无论是爱人还是仇人 都应当雪中送炭 而不是雪上加霜

    做一个有德的人